商信用函《关于公布第四批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名单的通知》
各有关商会、协会:
根据《关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商秩字[2009]7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要求,2009年8-12月,共有12家商会协会提出申请参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。商务部和国资委邀请经济、信用、法律、金融等方面专家,召开了行业信用评价方案论证会。根据专家评审意见,确定10家商会协会为第四批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单位。现将名单公布如下:
编号 单位名称
113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和中国房地产研究会
114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
115 中国调味品协会
116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
117 中国中药协会
118 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
119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
120 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
121 中国玩具协会
122 中国城市商业网点联合会
请以上单位严格按照《通知》要求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,如有问题,请及时与商务部信用办和国资委协会办联系。
特此通知。